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问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会出现利息约定不明或约定不合规等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的法律规定,了解清楚利息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借款合同的利息上限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利息上限是年利率24%,月利率2%。若年利率没有超过24%,则属于合法范围;若年利率超过24%,则不受法律保护;若年利率超过36%,则该约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对于已经按照年利率36%标准支付利息的,则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出借人退还;若年利率介于24%到36%之间的,借款人已经按照该区域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最高年利率按照24%计算利息。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 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时,我们应该区分是借款期限内还是超过借款期限。若在借款期限内,则可以不支付利息;若逾期仍未归还本金,则按年利率6%进行计息。
借款合同的利息与违约金能并存吗?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不能同时支持。具体而言,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在性质上都是属于对于当事人违约的一种惩罚方式,逾期利息是合同法分则的规定,是特别规定,而违约金是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属于一般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当特别法和普通法对于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因此,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都有约定的,应优先适用逾期利息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逾期利息,仅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条款合法有效,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