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76岁的李女士在路上接了一个传单,于是跟着几十名老人一起去吃饭。原来是某影视传媒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借钱,承诺22%的年化收益率。李女士先借了2万元,每个月都会准时收到利息;于是李女士取出了70多万元的养老金借了出去,每个月收到利息一万多元。一年以后,公司聚会说5个月给6个月的利息,李女士找人借了35万元再次借给了这个公司。但是后来公司突然停止一切业务,董事长向公安机关自首。老人们的钱也打了水漂。
借钱变成了投资,自己的钱是怎么掉进了非法集资的陷阱呢?以养老公寓为名的集资骗局,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套路?而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该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