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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普法丨“负”太太田蜜,是否可以拒绝履行捐助承诺

背景介绍

电视剧《甜蜜》中,海清饰演的田蜜原本是个衣食无忧的富太太,热心于公益事业,捐助贫困生读书并承诺捐助至大学毕业。但她并不知道丈夫生前为了公司资金周转欠了多笔债款。丈夫突然离世后,债主们纷纷上门,田蜜转眼间成为了身负巨债的负翁,已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在受赠人催促捐助款的情形下,田蜜还需继续兑现捐赠的承诺吗?我们看看《民法典》关于无偿助学的公益行为做了哪些规定?《民法典》下,田蜜曾承诺的助学款是否要继续履行?

律师观点

田蜜无偿助学的公益行为属于《民法典》中的公益赠与行为。一般的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财产捐赠前,捐赠人可以随时反悔,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就不得依据财产未转移而撤销赠与了。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或不履行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或履行。另外,《民法典》六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剧中,尽管田蜜捐助贫困生的赠与属于不得依据财产未转移而撤销的公益性赠与行为,但田蜜丈夫过世,田蜜独自一人承担了1.5个亿的巨额债务,作为全职太太的田蜜毫无经济收入,卖房卖车依旧不能偿清所有债务。曾经的阔太,还得借助朋友的房屋居住,显然属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因此在受赠人打来电话请求继续捐助的时候,田蜜是可以拒绝继续履行捐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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