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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你分清楚了吗?



最近有位朋友咨询了一个问题:公章和合同章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公司的销售合同,客户盖合同章可以吗?

首先,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是可以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约定本合同加盖公章生效,事实上盖的却是合同章,这种情况下,合同效力如何呢?我们不妨先来看一则案例。


案例介绍

在一起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辩称涉案《保证合同》的生效条件明确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生效,但实际上原告仅加盖合同章,故《保证合同》无效。

关于原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否违背合同约定的加盖公章后生效的条款的争议,法院认为合同专用章为公章的一种,为此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不违背合同约定的上述条款,因此保证人以合同书上加盖的合同专用章不符合合同约定,认为合同不生效的理由不成立。


上述案例表明,即便合同约定加盖公章生效,实际加盖的是合同章并不必然影响合同效力。但是,笔者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盖章。


我们都知道,公司印章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除上述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外,主要还有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下,笔者带大家了解一下公司的这几枚印章。


公章

企业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章在公司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代表法人意志,凡是以公司名义出具的信件、函件、合同、声明、介绍信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专用章

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起到在签约范围内代表公司的效果,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财务专用章

通常与银行发生相关业务时,公司会用到财务专用章,比如办理公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财务章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管理。

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保管,有时也会由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人员管理。在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场或无法签字的情况下,有时会由其他人代为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但是司法实践中不乏因法定代表人名章引起的纠纷。原则上应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其无法到场而授权他人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时,可以要求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文件、或要求被授权人提供公司内部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以确认被授权人有权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既然有这么多印章,想必你又会疑惑:签订合同既不盖公章,也不盖合同章,如果仅加盖财务专用章,会影响合同效力吗?

对此,有这样一则相关案例,A商店与B酒店签订了购销协议,B酒店以一般签订合同均使用公章,不可能用财务专用章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符合交易习惯为由,主张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一、二审法院结合购销协议有B酒店员工签名、A商店已向B酒店交货的事实,均认定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合同合法有效。

因此,合同盖有其他印章亦不必然影响合同效力,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综上,对公司而言,笔者建议应该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印章必须填写登记表。同时,印章保管者应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使用印章时,应保证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此外,应该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章,印章保管者应拒绝使用者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的申请,如确实有必要的,必须经上级同意,而且,当盖章空白文件多余时,使用者应该及时将空白文件交回印章保管者销毁。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罗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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