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动态

财新网 | 岳屾山律师评论“多地出现假口罩 违法厂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2020年2月1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财新网采访,就多地出现假口罩 违法厂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成为紧缺物资。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在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均出现了假冒伪劣的假口罩。多位民众和组织告诉财新记者,其在商店或者电商买到质量不合格的口罩甚至是三无产品。也有捐赠组织在线上联系厂商订购大量N95口罩,送至医院才发现口罩品质恶劣无法使用。

01

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 依法从重处罚

岳屾山律师表示,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销售的口罩属于医用卫生材料范畴,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02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即入罪 并不需要实际产生危害后果

岳屾山律师指出,此处的规定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即入罪,并不需要实际产生危害后果,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则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