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著作权法框架下的机遇与挑战——暨岳成律师事务所第十三届法律顾问研讨会

2023年4月1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总所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著作权法框架下的机遇与挑战——暨岳成律师事务所第十三届法律顾问研讨会”。

研讨会邀请了多位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相关行业资深人士及岳成所常年法律顾问客户等二十余人,岳成所国内11家分所律师及线上观众共计163人观看了本次研讨会。

微信图片_20230413171512.jpg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感动服务部部长、监察部部长肖蕊主持。肖部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了感谢,并对嘉宾进行了介绍。

会议开始,与会嘉宾观看了岳成所建所三十周年专题片《21世纪律师岳家军》,共同回顾了岳成所三十年来取得的卓越成就,进一步加深了对岳成所律所文化的认识。

会上,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表达了对各位参会嘉宾的欢迎与感谢,也介绍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希望可以和各位嘉宾一起探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模式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沈伟伟作了题为“人工智能生成与版权的未来”的主题发言。沈教授表示,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具有低成本、大批量生产的特点,其可能会给文化产品产业带来颠覆性影响,并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并介绍了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应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张金平认为,在考虑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可以受到版权保护的问题时,需要遵循三个原则,即正当性原则、底线原则、同等对待原则。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部长郑伟律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否版权化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郑伟律师认为,《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只要符合“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及人类“智力成果”的条件,即可构成作品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完全由人工智能自动产成的内容,可能因不符合“智力成果”和(或)“独创性”条件而不构成作品。

在与会嘉宾围绕此次会议做了主题发言后,现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重要。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对于人工智能在著作权法下的机遇和挑战有了深入的学习。同时,也促进了岳成所律师加强学习,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的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先进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