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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洪涛律师做客三亚电视台解读《劳动法》

她,当初到公司面试时,经理说公司有明文规定入职三年内,不能生孩子,当时心想,反正还没打算要孩子,就应允了。没想到,后来她怀孕了,而且被公司知道了,于是公司给她两个选择,一是做掉孩子保留工作,二是辞职走人。怎么办呢?怎么办?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吗?妇女同志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期《法治天涯》栏目七十九期特别邀请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三亚分所王洪涛律师,做客三亚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厅,为您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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